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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疗废物激增 如何防止二次感染?生态环境部独家回应

时间:2020-04-29 00:38 来源: 作者: 点击:

固废网讯: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带来不小的考验,尤其是处于“风暴眼”中的武汉市乃至整个湖北省,医废日产生量已较疫情爆发前翻了几倍。这些医废如何处置?目前有何短板?下一步怎样打算?3月10日,生态环境部独家回应南都。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目前武汉市医废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50吨/天提高到263.8吨/天,湖北省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天提高到665.6吨/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湖北省医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背后,是各地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手段;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

医废处置人员正在给医废周转箱消毒。图:新华社

目前武汉市及整个湖北省仍面临人手和设备的难题。由于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单位持续高负荷运转,一线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大,无法保证适时安排轮换休整,此外转运车辆和处置设施也需要加强维护保养。

生态环境部透露,下一步在确保各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的同时,还将针对疫情暴露出的部分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储备不足等问题,推动地方政府补齐短板,并适时启动于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修订。

以下为生态环境部独家回应内容:

医疗废物若处置不当有二次感染风险

南都:医疗废物处置的标准流程是什么?在这次疫情中,处置流程是否有所变化?有哪些新要求?

环境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贮存,并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运送、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

南都:医疗废物不经处理或者处理不当,会产生哪些后果?

环境部:医疗废物如果处置不当,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影响。此次疫情中医疗废物最大的风险是二次感染风险。

为了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路线和技术要点。各地因地制宜,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加强人员卫生防护。

工作人员清点医废周转箱数量。图:新华社

处置医废最危险的环节是装卸和投料

南都:雷神山、火神山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如何?具体是如何处置的,还存在哪些问题?

环境部:在雷神山、火神山医院建设过程中,分别配套建设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设计处置能力可以满足两家医院所产生医疗废物的处置需求。目前看,两家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平稳,基本能够实现“日产日清”。配套建设的处置设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为是首次使用,设备、人员操作等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当处置设施停炉检修时,医疗废物可转移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南都: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哪一步最危险?为什么?

环境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过程的技术要求。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中,装卸和向处置设施投料的过程危险性最大。原因是医疗废物外包装为黄色塑料袋,在装卸、投料过程容易破损,存在环境污染和二次感染的风险。

工作人员通过操作机器将医疗废物倒进焚烧桶内。图:新华社

目前困难在于人手和设备

南都:目前武汉以及整个湖北省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将如何解决?

环境部:武汉市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50吨/天提高到目前的263.8吨/天,湖北省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天提高到目前的665.6吨/天。随着疫情发展,武汉市医疗废物呈快速增长趋势。为积极应对医疗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的挑战,生态环境部指导督促湖北省和武汉市,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通过新建集中处置中心、增加移动式处置设施、改造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方式,多措并举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目前武汉市以及整个湖北省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总体而言,武汉市和湖北省全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平稳有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单位持续高负荷运转,一线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大,需要适时安排轮换休整,此外,转运车辆和处置设施也需要加强维护保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督促湖北省和武汉市在保障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深入挖掘移动式处置设备和协同处置设施效能等方式,毫不松懈盯紧盯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南都:我们了解到,武汉医废处置存在“运输难”的现象,目前该现象有没有缓解?是如何解决的?

环境部:新冠肺炎疫情初期,针对武汉市医疗废物产生量激增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医疗废物及时安全处置,湖北省启动了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将一部分医疗废物转运至周边城市协同处置。湖北省要求转运过程中,医疗废物由专业人员、专用车辆运输,通过规范包装、强化消杀与防疫、严格执行联单、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风险可控。随着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的迅速提升,目前,武汉市已经实现收集的医疗废物全部在本地处置,基本做到“日产日清”,3月6日已停止外运处置。

医疗废物转运车。图:新华社

将适时启动修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南都:党中央提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这次疫情暴露出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上,还存在哪些系统性的不足?

环境部:2月2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这是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做出新判断的基础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积累了诸多经验,但也暴露出部分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储备不足等问题,需要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一步,根据《方案》要求,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

南都:此前说要推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将推动条例哪些内容修订,为什么?

环境部:现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于2003年,17年来对加强我国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疫情应对过程中,暴露出了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方案》的有关安排,适时启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评估、修订工作。

原标题:湖北医疗废物激增,如何防止二次感染?生态环境部独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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