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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煤炭订货正式通知来了,有些新变化!

时间:2021-12-25 00:15 来源: 作者: 点击:

这些天,煤炭上下游在谈年度合同。昨天,国家发改委的正式通知被公布,根据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要求12月30日前完成产运需三方合同签订。

今日智库发现,国家发改委对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的要求,相比往年有了一些新变化:

1,煤炭中长期合同的覆盖范围更广了。

方案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核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需求方主要是发电、供热用煤企业,支持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户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鼓励化肥生产等重点领域企业参与合同签订。

2,煤炭中长期合同的期限要求三年长协不低于50%。

煤炭中长期合同原则上为一年及以上合同,鼓励按照价格机制签订3年及以上长期合同,3年及以上长期合同量不少于各企业签订合同量的50%。探索地方供暖企业、地方政府认定的农村居民采暖用煤经营单位签订季节性合同。

3,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数量要求比例更高了。

煤炭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的80%以上(之前要求75%以上),优先衔接保障发电供热企业。2021年9月份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扣除进口煤后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当年用煤量可准确预测的,按预测用量扣除进口煤计划后全部签订合同;不能准确预测的,应结合上一年度实际使用国内煤炭量和新投运机组等合理增长因素签订合同。

地方供暖企业、地方政府认定的农村居民采暖用煤经营单位按实际需求签订合同。经铁路运输的发电供热用煤合同单笔不少于20万吨,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煤合同单笔不少于10万吨。

4,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机制只有原则要求。

煤炭中长期合同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实行月度定价。基准价、浮动价暂按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实施,待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再按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12月3号,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公布的中长期签订合同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定价基准为 700元吨。新的动力煤长协定价公式,简化之后为,下月年度秦港5500长协价格=7002+ (环渤海指数+市场网指数+沿海电煤价格指数+全国煤炭价格指数)8。同时规定,年度长协价格区间为550-850元吨。

5,煤炭中长期合同的运力配置更合理。

方案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中应当明确运输方式、运输企业和运输计划等,供需双方应提前与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对需要通过铁路运输的,供需双方应提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运输计划,申请铁路运力的合同量不能超过供应企业装车能力和需求企业的卸车存煤能力。铁路运输企业应优先为数量明确、计划明晰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特别是往年兑现率高的供需企业配置铁路运力。对需要通过公路、水路等其他方式运输的,鼓励供需双方提前确定运输企业并签订年度煤炭运输合同。

今日智库认为,这次要求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核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还有发电供热企业年度用煤扣除进口煤后应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是最重大的变化,之后动力煤主要就是终端对终端了,贸易商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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