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污水处理设施经常排放出含有恶臭污染物的有害臭气,已经成为较大的恶臭污染源。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主要含有硫化氢、氨、甲烷、挥发性脂肪酸(VAFS)等恶臭成分,成为一种公害。
闵行区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按照标书要求共有三处,分别是污泥浓缩脱水间(处理能力为200003h);二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5000 3h);三期工程(处理能力为8500 3h)将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OT活性氧系统进行处理。
1.臭气进气指标:
臭气风量 200003h (污泥浓缩脱水机房);
15000 3h (二期工程)
8500 3h (三期工程)
臭气浓度 8000(无量纲)
臭气硫化氢含量 203
甲硫醇含量 43
氨气含量为 153
2.臭气出气指标:
处理后的尾气排放标准采用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H2S ≤0.063
三甲胺 ≤0.083
NH3 ≤1.50 3
甲硫醇 ≤0.007 3
甲硫醚 ≤0.07 3
二甲二硫 ≤0.06 3
二硫化碳 ≤3.0 3
苯乙烯 ≤5.0 3
臭气浓度 ≤20(无纲量)
(排出口气味值)
二、工程范围
包括:通风系统、OT-型恶臭气体氧离子净化成套设备3套、检测仪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总承包。
1、通风系统管路采用不锈钢管材料;
2、除臭主体设备采用不锈钢材料,瑞典BENTAX公司生产的离子氧发生器;
3、风机采用台湾顶裕公司的不锈钢离心通风机;
4、检测仪表采用美国英思科公司的硫化氢(H2S)检测仪;
5、电控系统采用施耐德公司电气元件,整套系统做到全自动控制,可以做到现场无人值守。
三、工程实施
整套系统自2006年5月投入运行以来,各项指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