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网讯:近日,广西发布了关于象州县练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上网电价核定为0.31元/千瓦时(含税),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象州县练石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
桂发改价格函〔2019〕942号
象州县百丈乡练石水电站: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练石水电站增效扩容后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经审核和测算,象州县练石水电站属于改扩建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为0.31元/千瓦时(含税),自电站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