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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投资6.3亿、年处理36.5万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选定

时间:2022-06-11 00:37 来源: 作者: 点击:

火力发电网讯:12月22日上午,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场地平整、破土动工,拉开了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设的序幕。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旭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现场指导。

为改善宜居环境,满足绿色环保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9年,葫芦岛市将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24项民生工程之一。为了将实事办好办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葫芦岛市倒排工期,严格规范程序,确保项目落地。

科学选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区域生活垃圾消纳场所,直接为区域服务,它的选址用地与众多因素有关,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从防止污染角度考虑的安全原则;二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经济合理原则。必须综合考虑场址的地貌、地形、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对居民及周围环境的影响、交通运输、覆盖土源等因素。经过科学论证,确定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村西南侧山地为项目建设用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体设计规模为1500吨/日,分两期建设。当前实施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36.5万吨,配置2条500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占地198.7亩,概算投资6.3亿元。

公开招投标。葫芦岛市严格按照ppp模式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公开招投标,确定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社会资本方。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专门从事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上市企业集团,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内首家A+H股上市企业。葫芦岛市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用特许经营的PPP项目运作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 24 个月建设期和 28 年运营期),计划2021年底建成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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