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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函质疑海源复材存在杠杆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时间:2021-09-06 00:24 来源: 作者: 点击:

讯:3月3日海源复材公告终止与黑石投资咨询(平潭)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之后,海源复材控股股东又与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李明阳先生及海源实业有限公司通知,甲方于 2020 年 2 月 23 日与江西嘉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甲方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720 万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2%,)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意受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协议已生效。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拟确定的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 9.62 元(人民币,下同),总价 5.5 亿元人民币。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须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乙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该转让价格全部锁定,不随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而调整。

随后,深交所在3月3日晚间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海源复材说明控股股东与黑石投资终止控制权转让的具体原因,说明本次控股权转让终止事宜,控股股东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或是否存在有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最新的交易方案显示,拟转让价格较3月2日海源复材股价收盘价溢价69%,深交所要求海源复材说明其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深交所要求海源复材结合江西嘉维的背景情况、资金实力,补充披露江西嘉维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杠杆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形。

经查询,江西嘉维控股股东为甘胜泉,占股80%。其名下有6家公司。包括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微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余泉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新维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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