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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言“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加快启动内陆核电建设

时间:2020-06-27 00:50 来源: 作者: 点击:

  据人民政协网消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文振富建言“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加快启动内陆核电建设。

文振富表示,核能作为安全、清洁、高效的新能源,已成为全球携手推进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能源。除我国外,世界各国核电建设布局和具体厂址选择,主要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电力工业布局需要,没有特别强调内陆与沿海之分。全世界运行的核电机组有一半以上建设在内陆。

文振富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在此之前,他还曾担任过湖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文振富称,“考虑到当前有效投资拉动的需要,建议尽快启动内陆核电建设,并考虑将在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如湖北咸宁等的核电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启动建设。”

目前,内陆已经开展核电站前期工作的场址包括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等。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下发了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但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一年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自此,内陆核电进入蛰伏期。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再次明确: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仍以论证和前期准备为主,无破冰时间表。

尽管如此,地方呼吁尽快重启内陆核电的声音从未止息。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湖南、湖北和江西都曾提交尽快重启内陆核电项目的提案和建议。2013年至2016年,湖南代表团曾连续四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重启内陆核电建议。

“内陆核电站对外部环境的影响是友好和可控的。”文振富提出,2012年,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组织50余位专家,历时一年开展了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估。研究认为,我国的核电安全标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标准一致,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标准一致,在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方面,内陆厂址更严格。我国内陆核电站的水、气等排放达到国际高标准要求,对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增加量远低于环境本底的辐射水平(天然存在的辐射),不会影响外部环境和公众健康。

“2015年,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工程院组织21位两院院士和20位行业资深专家,对湖北咸宁、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泽内陆核电厂址进行了调研,对三个核电厂址安全以及对长江水资源影响进行了评估论证。调研报告显示,在厂址安全方面,三个厂址设计标高均高于最高洪水位,即使在万年一遇洪水叠加三峡溃坝的情况下,也不会发生类似福岛核电站被洪水淹没的情况。在对长江水资源的影响方面,电厂正常运行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液经过处理后,接近天然‘本底’水平,完全满足国家标准,饮用水安全不受影响。考虑事故工况,核电站从设计和工程上具有充分的预防和缓解措施,能够把放射性物质滞留在厂房或阻断在厂区内,具有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能力,不会对长江水资源安全构成影响。”文振富称,根据调研报告,无论是从内陆核电的安全性还是发展的必要性来讲,发展内陆核电都是可行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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