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详细规定,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煤电厂必须在2025年之前停止燃煤,而新建的电厂必须在2030年之前停止。
根据Arus的说法,该法律影响了该国的四家生物质混燃电厂,这些电厂正处于一系列生物质燃料与煤混合燃烧的调试阶段。
德国电力公司RWE在该国经营着两家生物质和煤炭混燃发电厂,该公司对Arus表示,可能会诉诸法庭,为其损失寻求公平和充分的赔偿。
荷兰政府还拒绝了要求限制或禁止燃烧生物质来产生能源的动议。
(原文来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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