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称,6日中午,他在位于成寿寺路的中石化国凯加油站给夏利车加了50元“汽油”,谁知刚上路汽车便出现熄火、排气管冒黑烟现象,他赶紧将车驶入了修理站。经修理站检查后发现:油箱内装的竟是柴油。郑先生拿出当天的加油发票检查发现,“加油类别”一栏赫然写着“0号柴油”字样。
郑先生于是找到加油站,希望对方赔偿他1000余元的修理费。该加油站站长找出了当日值班工作人员,站方称这名工作人员刚上岗两天,仍在实习。但站长表示,不好判断是否加错了;即使加错,加油站和顾客双方也都有责任。郑先生对此说法不能接受。协商中,郑先生了解到该实习人员家境并不好,最终接受了对方15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