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原因有:1.在第392018 QD-TT号决定生效(2018年11月1日)之后,由于缺乏实施指南,新的风电项目及输电项目的投资和补充规划及容量释放等被推迟了一年多。许多项目于2019年12月才得以补充到规划中,容量为7000 W,需要大约2-3年的实施时间,而第39号决定中规定的固定电价机制的剩余有效期限不足以让投资商开展项目;2.越南西南地区发展规划中的风电项目几乎都是海上和近岸项目。海上项目涡轮机建设安装有别于岸上项目,项目准备和建设所需的时间更长(在岸上大约2年,在近岸海上大约3-3.5年);3.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电设备供应,延误项目进度。
根据上述提议,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投入运行的风电项目将根据FT电价机制(2021年11月1日起适用)定价为岸上项目7.02美分 kWh, 海上项目8.47 美分kWh;对于2023年投入运营的项目,价格分别为6.81美分和8.21美分。
对于获批延长投资时间并在2023年之后开始商业运营的项目,自2024年2月起,将采取每个季度价格递减2.5%的机制。